穿书九零,东北悍妻带全家炫肉

穿书九零,东北悍妻带全家炫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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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演: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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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书九零,东北悍妻带全家炫肉林小麦睁开眼的时候,正趴在一张油汪汪的炕桌上,鼻子里全是酸菜炖大骨头的味儿。她愣了三秒钟,然后猛地坐起来——不对,她不是在公司加班猝死了吗?这破炕席、这搪瓷盆、墙上那张刘德华的画报,什么情况?脑海里嗡地一下炸开了锅,潮水般的记忆涌进来。她穿了。穿进了一本她上辈子骂了三天三夜的年代文里,成了那个作天作地、最后把自己作死的恶毒女配——林小麦。这名字就够土的。书里的林小麦是东北林家窝棚出了名的悍妇,嗓门大、脾气爆,嫁到老赵家第一天就跟婆婆干了一仗,三天两头摔盆砸碗,全村人见了她都绕道走。可她命不好,偏偏摊上个一心想当城里人的丈夫赵国强。赵国强嫌弃她是农村户口,嫌弃她没文化,嫌弃她不会打扮,整天就想着甩了她娶城里姑娘。林小麦知道以后哭过闹过上过吊,最后在一个大雪天跳了村口的井,死的时候才二十四。书里写她的结局就一句话:林小麦死了,村里人说可惜了那口井。现在她成了林小麦,而且正处在最要命的节点上——今天是她嫁进赵家的第三天,按照原著剧情,她马上就要因为一碗红烧肉跟婆婆大打出手,从此落下个“恶媳妇”的名声。炕桌上那盆酸菜炖大骨头还在冒着热气,旁边还有一海碗红烧肉,五花三层,油亮亮的。九十年代的东北农村,这已经是顶好的席面了。可书里的林小麦嫌肉不够多,嫌婆婆偏心小叔子,当场就把桌子掀了。林小麦盯着那碗红烧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上辈子的她是个朝九晚五的打工人,每天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上一口热乎饭。现在面前摆着这么一盆实打实的硬菜,让她掀桌子?做梦呢?她抄起筷子,夹了一大块五花肉塞进嘴里。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香得她差点哭出来。门外传来脚步声,一个裹着蓝布围裙的中年妇女撩开门帘进来,脸上挂着小心翼翼的讨好:“小麦啊,饭还合口味不?你要是不爱吃酸的,我下次少放点酸菜……”这是赵国强他妈,王桂兰。原著里的王桂兰是个典型的农村老太太,老实巴交、任劳任怨,对儿媳妇百依百顺,可惜遇上了林小麦这个不懂事的,婆媳俩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最后把好好一个家闹得鸡飞狗跳。林小麦放下筷子,扯出一个她自认为最和善的笑容:“妈,这肉炖得太好吃了,我长这么大没吃过这么香的。”王桂兰愣住了。她大概没想到这个三天前还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儿媳妇会突然说出这种话,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接,嘴唇哆嗦了好几下,眼眶都红了:“你……你要是爱吃,我明天再炖。”“明天咱们包饺子吧,猪肉白菜馅的,多放肉。”林小麦说着又夹了一块骨头啃起来,“对了妈,国强呢?”“他……他去镇上了。”王桂兰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她的脸色,“说是去办点事。”林小麦心里冷笑。办什么事?原著里赵国强今天去镇上是为了见那个城里的姑娘,一个在供销社上班的叫刘燕的女人。这人从结婚第一天就没安好心,一心想攀高枝当城里人,根本看不上林小麦这个农村媳妇。但她不着急。原著里林小麦的悲剧在于她只会撒泼打滚,把所有人都推到了对立面。而她不一样,她在职场摸爬滚打了好几年,知道怎么跟人打交道,知道怎么拿捏人心。她甚至觉得这个剧本挺好的——九十年代,改革开放,东北老工业基地刚开始转型,遍地是机会。她有前世的见识,有这具身体泼辣能干的好底子,凭什么要被一个渣男毁了?赵国强不是想当城里人吗?她偏要让他在农村待得心服口服。王桂兰不是怕她吗?她偏要把这婆媳关系处成亲母女。至于那个刘燕——她笑了笑,啃完了最后一块骨头,把骨头棒子往桌上一扔,抹了把嘴。从明天开始,她要让林家窝棚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林小麦,跟以前不一样了。窗外的雪下得正大,白茫茫的覆盖了整个院子。厨房里传来王桂兰刷锅的声音,灶膛里的火映得窗户纸通红。林小麦伸了个懒腰,把被子拉到下巴底下,闻着被子上淡淡的皂角味。上辈子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天天外卖凑合,三十岁就把胃搞坏了。这辈子倒好,穿到了东北,穿到了一个顿顿有肉吃的年代,虽然条件比不上现代,但胜在实在、有人情味。她摸着肚子,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红烧肉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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