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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狮门影业出品,大卫·雷奇与查德·斯塔尔斯基联合执导,德里克·科尔斯塔编剧,基努·里维斯、迈克尔·恩奎斯特、阿尔菲·艾伦、威廉·达福主演的动作惊悚片《疾速追杀》,于2014年10月24日在美国正式上映。这部101分钟的电影用一场酣畅淋漓的血色狂欢,讲了一个关于悲伤、愤怒与旧账清算的故事——当一个男人失去了这世上最后一点能证明他活过的东西,他所做的一切就不再是复仇,而是一场对所有人来说都太迟了的自我介绍。故事的主角叫约翰·威克,这个名字在地下世界曾经是一个让人连呼吸都要放轻的存在。他是那种你花多少钱都请不到、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从哪里找起的人。可那是从前的事。现在的约翰·威克住在新泽西郊区一栋不起眼的房子里,每天早上起来给院子除草,开着那辆1969年的福特野马去超市买菜,回家之后对着墙上那张照片发一会儿呆——照片上的女人叫海伦,他的妻子,一年前死于癌症。这栋房子很大,院子也很宽敞,可住在这里的只有他一个人,和一只刚被送到家门口的盒子里的比格犬。那只狗叫黛西,是海伦生前托人送来的最后一份礼物。海伦在卡片上写了一句话:“在你最需要陪伴的时候,她会在。”约翰把那张卡片折好放进抽屉,然后蹲下来摸黛西的脑袋,那只小狗伸出舌头舔他的手心,温热的,湿漉漉的,像某种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的、活着的证明。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平淡得像白开水,可白开水也能解渴,不是吗?麻烦是在一个加油站的深夜找上门的。三个小混混盯上了他那辆福特野马,带头的那个叫伊奥塞夫·塔拉索夫,是俄罗斯黑帮大佬维戈·塔拉索夫的儿子。这小子从小被惯坏了,想要什么就必须得到,得不到就抢。他走到约翰面前,说你这车不错,卖给我吧。约翰说了一句“不卖”。伊奥塞夫没再废话,转身走了,约翰以为这事儿就过去了,可他不知道,这种从小没被拒绝过的富家少爷,最受不了的就是有人对他说“不”。那天夜里,约翰在家里听到楼下有动静,等他冲下去的时候,伊奥塞夫已经带着人把他打晕了。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地上有一摊血,黛西蜷在那摊血里,已经闭上了眼睛。车库的门敞着,那辆野马不在了。约翰跪在地上,把黛西冰凉的身体抱在怀里,那只小狗的毛还是软的,可她的舌头不再舔他的手心了。他没有哭,只是跪在那里跪了很久,久到窗外的天从黑变成了灰,又从灰变成了白。他站起来,走到地下室,掀开地板上一块盖了很久的木板。里面躺着一把陪了他大半辈子的手枪,和几枚印着奇怪图案的金币。他拿起那把枪,在手里掂了掂,那种熟悉的重量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一个他以为自己已经永远关上了的门。消息传到维戈·塔拉索夫耳朵里的时候,这个在纽约地下世界说一不二的老头子第一次露出了恐惧的表情。别人不知道约翰·威克是谁,他知道。他知道当年就是这个人,一个人干掉三个他派去暗杀的对手,身上连块皮都没蹭破;他知道这个人退役前说过一句话:“我见过的人,永远不会再见第二次。”那不是威胁,那是事实。维戈给自己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声音在发抖:“你偷了他的车,杀了他的狗。你知道他是谁吗?他是你派去杀那个人的那个人。他是饿鬼,他是没有感情的杀戮机器。你惹了不该惹的人。”可伊奥塞夫根本不信。他觉得自己的父亲老了,胆子也小了,一个退了休的杀手能有多可怕?他跟一群狐朋狗友躲在城里的红圈夜总会里,喝着最贵的酒,搂着最漂亮的女人,等着看这个所谓的“杀神”怎么个神法。约翰来了。他没有走正门,因为正门有安保,他从后巷翻墙进去,从厨房的通风管道爬进去,落地的时候刚好踩在一个厨师的脚边。他没有伤害那个厨师,他只是竖了一根手指放在嘴唇前,那个厨师吓得连锅铲都掉了。约翰在夜总会里杀人像拆一件毛衣,抽掉一根线,整件衣服就散了。他没有废话,没有犹豫,每一枪都打在眉心,每一刀都割在咽喉。等他走上二楼包厢的时候,伊奥塞夫已经吓尿了裤子,从窗户翻了出去,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老鼠一样滚进了后巷的垃圾堆里。约翰站在窗边,看着那个瑟瑟发抖的背影,没有追。他知道伊奥塞夫跑不远,因为无论他跑到哪里,约翰·威克都会找到他。维戈急了。他开出了两百万美元的悬赏,要约翰·威克的人头。这个数字在杀手圈子里炸开了锅,无数亡命之徒从四面八方涌进纽约,想着这笔钱够他们花三辈子了。可他们忘了一件事——悬赏高,是因为目标值这个价。这批人里有一个叫珀金斯的女杀手,身手不错,脑子也够用,可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她在大陆酒店里动了手。大陆酒店是杀手们的安全屋,在这里不能杀人,这是这个地下世界里唯一且绝对的铁律。酒店经理温斯顿当场宣布珀金斯“excommunicado”——逐出教会,从此她不再是杀手圈子里的人,任何人都可以毫无代价地杀她。约翰有一个老朋友叫马库斯,也是杀手,也是维戈找来的赏金猎人之一。可马库斯没有杀约翰,他架着狙击枪蹲在远处,在珀金斯要偷袭约翰的时候,一枪打穿了她面前的墙壁,用那颗子弹告诉约翰:小心。他不是为了钱,是因为他记得多年前,约翰在他最穷困潦倒的时候递给他一枚金币,说了一句“拿去花”。那枚金币早就花掉了,可那句话他一直记着。约翰一路杀到了维戈藏身的仓库。他满身是伤,左肩中了一枪,右腿被砍了一刀,额头上全是干掉的血,可他站在维戈面前的时候,腰板挺得比谁都直。维戈看着他,笑了,那个笑容里有恐惧,有无奈,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一个老人在看着一个他不愿意面对的结局:“我以为你死了。”约翰说:“我也以为。”他没有杀维戈。他让维戈跪在地上,看着他从保险柜里拿出一把匕首,割断了伊奥塞夫的喉咙。等维戈扑过去抱住儿子尸体的时候,约翰才把枪口抵上了他的后脑勺。扳机扣下去的那一声闷响,在这间空旷的仓库里来回撞了好几下,像教堂的钟声,只不过这钟声里没有祈祷,只有一个人跟过去彻底做了个了断。约翰处理完伤口,从宠物收容所里领回了一只新的小狗。他把那只小狗放在副驾驶座上,开着那辆好不容易找回来的野马,消失在了纽约的夜色里。他不知道接下来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一天又能过上那种不用带枪出门的日子。但他知道,那只狗在副驾驶座上打了个哈欠,然后歪着脑袋靠在了他的胳膊上,那个重量,很轻,但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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