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宁愿死》的故事,发生在一座安静得有点过分的小镇门多萨。镇子不大,街道平平无奇,日子也平平无奇,住着的人个个都有点 "到点就散" 的懒散劲儿。而在这个人人都懒得正眼多瞧一眼的小镇上,阿奇,是那种标准的 "透明人"—— 高中里的头号边缘人物,成天窝在人群最后排,存在感低到尘埃里。他的青春期烦恼很朴素:怎么才能不这么透明,怎么才能让暗恋的姑娘正眼看自己一回。阿奇的生活,本来会一直这么平庸下去。直到那个平平无奇的夜晚,他照常去街角的小卖部跑个腿,结果撞上了一个不该出现在那儿的东西 —— 一个丧尸。阿奇被它一口咬中,命是保住了,可他的人生,从那一刻起彻底脱了轨。照理说,被丧尸咬了,要么变怪物,要么变死人。可阿奇偏偏卡在了一个不上不下的鬼地方 —— 他既没立刻变成神志不清的行尸走肉,又回不去从前那个好好的少年,整个人悬在青春期和 "活死人" 之间,成了一具半死不活的活尸。血,他开始馋血,那点藏在牙根里的渴望一天比一天压不住;身体,也开始有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他得瞒着所有人 —— 爹妈、同学、街坊,谁都不能知道他身上出了这事。麻烦还远不止于此。他一边要强撑着去上学,装成没事人一样,一边还要对付越来越难熬的对鲜血的渴望;那边厢,他追求布伦达的脚步没停,可这姑娘的心,他本来就追得磕磕绊绊,如今顶着一身丧尸的毛病,更是难上加难。有那么一阵,阿奇甚至想过,干脆一了百了算了 —— 这日子,比死还难受。可他到底没躺平。阿奇想通了:与其这么糊里糊涂地烂下去,不如把真相查个明白,说不定还有救。于是他咬咬牙,拉上了自己在这世上仅有的同盟 —— 他那个哥特系的好朋友克丽丝,还有他一直当女神供着的布伦达。三个平时八竿子打不着的年轻人,就这么组成了一个狼狈又倔强的 "自救小队"。查着查着,阿奇发现这事远不是 "被咬了一口" 那么简单。门多萨这座看似与世无争的小镇底下,埋着一桩层层叠叠的阴谋 —— 有人正盘算着把整座镇子,变成一场彻底失控的丧尸末日。而阿奇那副半死不活的新体质,竟然既给惹来灾,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用处。要阻止这场灾难,他们得当街追查、东躲西藏、跟时间赛跑,还得应付一群把丧尸当邪物、喊打喊杀的信教妇女,和学校里那些不知是敌是友的麻烦。一个高中里的透明人,忽然被推上了拯救全镇的位子。阿奇一边学着驾驭自己身上那股要命的邪劲,一边一步步揭开门多萨的真相,也在这一路鸡飞狗跳里,慢慢长成了那个自己从来不敢想能成为的人。《我宁愿死》讲的,就是一个曾经连存在感都没有的少年,被丧尸咬了一口之后,在荒诞与凶险之间,为了活着、也为了救下所有人,硬着头皮扛起一切的又惨又好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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